关于举办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暨第二期感染类疾病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的通知
请注意:1、本次培训仅限本省人员参加。本通知PDF件见附件。
2、本次培训针对“省内从事、准备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储备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分为:
2.1 PCR上岗证人员:尚未取得PCR上岗证人员,需参加理论培训+考试+实践培训;
2.2 PCR继教证人员:已取得PCR证但过了五年期,尚未参加继教人员,需参加理论培训+考试;
2.3 PCR培训证人员:已取得PCR证,且在五年期内(含过继教在五年期内)人员,需参加理论培训+考试。
3、鉴于人数众多,登录听课、考试及实践培训等均按照学号进行。所有人员必须在18号前填写回执,逾期不填视为放弃,敬请配合。个人学号19日在本通知内查询。
4、报名回执(点击填报):
未请尚未报名的人员务必请20日24时填写:http://digitlab.com.cn/ahweb/labmain/ad/detailMeetingInfo.aspx?id=350,
已报名人员,通过手机号查询:http://digitlab.com.cn/ahweb/labmain/ad/detailMeetingInfo.aspx?id=348或http://digitlab.com.cn/ahweb/labmain/ad/detailMeetingInfo.aspx?id=349查询
请勿重复填写
请用手机微信端识别二维码或
者电脑端打开网址链接(https://www.kaoshixing.com/login/live/live_wechat_skip_login/1227/242810)
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质控编码(无编码请填0)
下载附件,学号查询:
鉴于人数太多,请各位老师提前查询学号,按照质控编码排序,也可以通过Ctrl+F
本次培训针对“省内从事、准备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储备专业技术人员”
请各位老师明确自己本次培训的人员类型,很重要!!!
1、(准备获取)PCR上岗证人员:尚未取得PCR上岗证人员,需参加理论培训+考试+实践培训;
2、(准备获取)PCR继教证人员:已取得PCR证但过了五年期,尚未参加继教人员,需参加理论培训+考试;
3、 (准备获取)PCR培训证人员:已取得PCR证,且在五年期内(含过继教在五年期内)人员,需参加理论培训+考试
请注意核信息,如有错误,请在理论考试时自行修改
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基因扩增技术在临床上的应用,省临床检验中心拟定于9月21-22日举办“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暨第二期感染类疾病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范围
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
具体培训对象:
(一)省内从事、准备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储备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上岗培训并考试。本次培训经历将纳入安徽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信息库。
(二)尚未取得PCR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本次理论培训外,还需参加下一步的实践培训(另行安排)。
二、培训安排
(二)时间及课程
理论培训时间:9月21-22日,具体课程另行通知。
实践培训时间另行安排。
本次为疫情专项培训,暂不收取培训费。
(二)理论培训要求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培训,设北京、上海、合肥3个直播会场。学员网上报名、听课及考试。为确保学习效果,本次培训课前课后均需签到,并且在规定时间完成线上考试。
(三)实践培训要求
实践培训视通过理论培训合格人数,另行安排。
理论和实践培训均合格后,方可获得上岗证。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及时将通知转发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并务必9月18日前登录省临检中心网站(www.ahccl.org)填写报名回执。
联系人:凡任芝 联系电话:0551-62283619。
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0年9月9日
抄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各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