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评单位及实验室: 为确保室间质评工作公正、科学、准确、及时、有效,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对各参评单位室间质评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1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室间质量评价申请表 (相关项目,特别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并字迹工整,由于字迹不清晰导致质控品发放和报表邮寄出现问题则由贵单位负责)寄到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henanccl@clinet.com.cn,但必须收到中心确认电子邮件才能保证已收到。无申请表者即认为不参加当年活动。 2 .请保留室间质量评价申请表复印件。(已参加单位必须写明实验室编码,新单位请在实验室编码处注明新单位)。 3 .如果联系人或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与临检中心联系,并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提供更正的信息。 4 .室间质量评价质控品按申请表中提供的联系人通知领取,2007年各专业室间质量评价计划的质控品发放时间和活动安排见 “2007年河南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活动时间安排通知”。 5 .收到质控品后请认真检查核对所有邮寄的质控品,如有破损,缺失或标本编号错误,请及时与质评办公室联系,以便我们及时补发。 6 .对各专业随质控物品寄出的年度计划和注意事项要仔细阅读,妥善保管好报表及项目编码。 7 .请务必填写您的实验室编码和单位名称,如未填写则视为无效报表。 8 .填写报表时,应按照各专业要求将结果及各项编码(特别是实验室编码、方法、仪器、试剂等编码)逐项填写清楚,否则将影响结果的统计。 9 .请认真填写您的结果,报表一经发出,结果不再更改。 10 .应在活动的截止日期之前寄出质评检测结果,超过截止日期则不予统计。 11 .请保留寄给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报表的复印件。 12 .通过网站方式发送结果的用户,为减少人为录入错误,请在确认回报前认真核对回报表格内数据及其它内容是否准确;发送结果提示“发送成功”后,隔1~2天至“已上报数据”栏进行结果确认。 13 .通过普通电子邮件发送室间质量评价结果的实验室,必须按照纸张报表格式将结果编辑在 Excel 中,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心收到邮件并给予回复。如果没有收到回复的话,则不能保证结果发送成功,请重新发送。 14 .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中的所有信息(每年的室间质量评价计划、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报表格式、相应的编码、质控物发放时间等)均发布在“检验医学信息网”的“检验中心公告栏”中。 15 .如未收到质评回报,可在规定的“结果查询日期”内补寄,过时不补。 16 .每次的质评成绩应有专人保管,如果人员轮换请做好交接工作,遗失不补。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各参评单位服务,也请各单位协助我们的工作,共同搞好全省室间质评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 200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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